药品监管新变
药监局,食药,食药监,单设保障专业性,综合监管兴起,折衷方案出炉
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药品经营监管,由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3月两会季,国务院机构改革获得全国人大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整合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药总局、国家质监局等部门,总局下设国家药品监管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主要职责是负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注册并实施监督管理”。
这一消息,暂时终结延宕数年之久的药监改革方案之争。全国两会结束仅数天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人事任免消息发布。进入4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新的国家药监局都挂牌成立。这一次与2008年、2013年两次拖沓的风格截然不同。
国家药监局1998年独立设置,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当时正是中国入世谈判的关键期。随着全球药品监管一致性越来越高,新药在欧美日主要市场几乎可以实现同步上市,主要市场的药品监管机构协同也在增加。
当年,药监局的成立,被赋予重大责任,跟进药品监管国际化步调。然而,随后十多年间,这一部门几乎每五年就有一次机构改革。国内食药安全事件一件接一件,监管部门也深陷社会舆论批评中。
形势不等人,国内药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风险持续高企。而且,国内医药行业处在转型升级之际,国内研发企业也正在崛起,患者需要更安全有效的药品,监管部门责任重大。
单设保障专业性
1998年,国家药监局成立,主要人员来自于原国家经委医药管理局和原卫生部药政司。前者过去跟医药企业关系密切,后者的主要职能跟医院药事相关。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鹏曾经撰文指出,当时国内药品市场的问题颇多,医药企业小散乱,1995年国内生产企业5000多家,批发企业17000多家,零售企业80000多家,尤其是市场集中度低;“产品结构雷同,重复建设严重”,尤其是生产批文开始激增。另外,至今没有解决的以药养医问题,在当时也已经出现。
当时的一些政策建议者的呼声就是建立类似美国药监局的高效率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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