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量采购医院落地
原研药,中标,药品,执行俩月回头看,总体执行符合预期,部分品种略有挑战,政策调整关注稳定
文/本刊记者 曹凯新政落地两个多月,25个通用名药品采购执行整体上超过预期。
2019年6月中旬,医保部门主导的“4+7”带量采购在11个试点城市已经执行将近3个月。这一引起行业关注的新政,在医院到底执行情况如何?《中国医院院长》杂志记者带着这样的好奇心,走访北京、上海、厦门等地的多家医院,了解新政执行情况和医院反馈。
“我们科室三个中标肿瘤药物都能按时、按量完成采购任务。药剂科反馈的数据表明,我们科室在全院来说执行得不错。”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肿瘤内科主任叶峰5月28日告诉《中国医院院长》杂志记者。
厦门是最早执行新政的试点城市,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3月18日开出国家带量采购中选品种的第一张处方。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发布消息显示,截至5月15日,厦门25种中选药品采购总量为1267万(片/袋/支),完成承诺协议采购量的59%。因此,厦门带量采购的整体执行情况可谓符合预期。
这并不是厦门的特例。北京、上海部分医院管理者和临床专家也有同感。
王海英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副院长
带量采购的执行需要的是医生的理解和支持。
叶峰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肿瘤内科主任
老患者原本用原研药或仿制药,一般不要轻易去换药,要按照疗程规划用药。
执行俩月回头看
2018年底带量采购招标结果出来以后,北京市敲定在3月23日开始执行。北京大学首钢医院(以下简称“首钢医院”)一拿到中标药品目录和价格,医院层面就开始进行准备工作。
新政落地之前,首钢医院正式召开药事委员会,讨论药品目录的调整。分管药事工作的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副院长王海英向《中国医院院长》介绍,每家医院根据病种和科室的情况,都会制定自己的院内用药目录,调整要经过药事委员会。首先,25个通用名药品中,部分过去没有进入医院内部用药目录里,还需要经过药事委员会程序增补进去。另外,卫生主管部门一直要求医疗机构在药品管理上实行“一品双规”,一个品种只能有两个规格。中标品种被纳进来以后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10928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