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与卫生筹资转型的浙江实践(中)——浙江省社会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
城镇职工,新农,医疗保障,医保碎片化
文/顾昕可行的改革之道,并非在于废除退休者免缴费规则以及在退休者如何缴费上就事论事,而是废止城镇职工医保,使之并入城乡居民医保,实现“三保合一”,让财政承担所有居民医疗保险筹资的主要责任,推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走向全民健康保险或准全民公费医疗体制。
这一节基于人口覆盖面、筹资水平和给付水平三个指标,考察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发展。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由三个社会医疗保险所组成,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自2011年开始,浙江省各地就陆续启动了居民医疗保险的城乡一体化进程,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合并。但是由于各地城乡一体化的进展速度不一,这对于统计数据的系统性发布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在2015年,浙江省依然有地方政府为当地农村居民参加新农合提供了15.9亿元的财政补贴,这说明新农合当年在浙江省的一些地方依然在运作,但当年新农合省级统计数据已不再发布。在2015年之后,新农合实施的地区进一步缩减,但并没有完全消失,相关的统计数据难以获得。
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
在全国范围内,中国政府通过行政治理的强势介入,首先以社会医疗保险的制度推动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发展,继而以公共健康保险的制度推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发展,这两个保险项目都是政府补贴的自愿性公立医疗保险。到2012年,以前述三个医疗保险项目为支柱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已经覆盖了近97%的人口,在2013年就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全民覆盖,并因此在2016年获得了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的大奖。浙江省在全民医保的推进上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从表1可以看出,至少从2007年起,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户籍人口覆盖率就始终高于全国覆盖率,并于2009年超过了100%,这表明浙江省较早地实现了户籍人口的全民医保,比全国达成这一目标提前了三年。参考前文《公共财政与卫生筹资转型的浙江实践(上)》表5的数据,可以断定,浙江省政府财政“补需方”的力度常年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这对于全民医疗保险的实现是一个强有力的促进因素。正如前文所论述,在医疗领域,公共财政“补需方”的强化,不仅是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发展的有力保障,而且还是公共财政转型并推动公共治理创新的一项重要 新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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