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医保基金“看门人”——访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司司长黄华波
欺诈,基金监管任重道远,医保违规形式多样,信息披露三大基础,四步建立防控机制,试点信用评价体系
文/本刊记者 郭潇雅成立基金监管司的目的,就是要建立基金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保基金安全,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国家医保局自组建以来,始终将打击欺诈骗取医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当前,随着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专项治理、飞行检查、案件曝光等一系列工作持续密集推进,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已初步形成。但由于欺诈骗保行为点多、线长、面广,违法违规行为分散隐蔽,欺诈骗保事件仍时有发生,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同时加快构建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近日,《中国医院院长》就医保基金监管问题,专访了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司司长黄华波。他表示,基金监管司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医保监管立法步伐,推动医保基金监管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工作,利用2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和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建设工作,健全完善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黄华波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司司长
基金监管任重道远
为进一步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强化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2019年2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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