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P:支付改革的现实与理想
病种,分值,试点,突如其来的DIP,自下而上的积淀,更务实的选择,为资源消耗赋值,未雨绸缪,主动谋变,合作取代博弈
某种意义上讲,DIP 是向现实妥协的结果,同时又是更符合实际的选择。按病种分值付费(Diagnosis-Intervention Packet,DIP)来得突然,急迫。
2020年10月14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方案》,启动DIP试点。
20天后的11月3日,国家医保局发文确定全国71个试点城市。
一周之内的11月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DIP技术规范和病种目录库(1.0版)。
一个月后的12月9日,200位专家组成的DIP专家库(2021年度)名单发布。
国家医保局一系列密集的动作,把DIP推向了“热搜”,结合“2021年3月起具备条件的地区先行启动实际付费,2021年底前全部试点地区进入实际付费”目标,对比先前DRG“三年三阶段”的时间表,行业嗅到了DIP来势汹汹背后的气息。
国家医保局DIP试点专家库专家、广东省医疗保险医药服务质量评价中心主任、广东省人民医院副院长袁向东分析,DIP是中国原创支付方式,比较适合中国国情,虽然2020年10月才推出,但动作很大。DRG试点确定了30个试点城市,且多为三四线城市,DIP确定了71个试点城市,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厦门等重点城市悉数入围,后者从广度和力度上完全在前者之上,“这显示了国家推进DIP的决心”。
袁向东的观点代表了行业主流认识。事实上,DIP一经推出便“风评”向好,医院、医保、医生、专家一致叫好,中国特色、符合国情、操作性强等溢美之词不绝于耳。与此同时,人们不禁要问,DRG尚在途中,为何突然“杀出”DIP?如此迫切地推进DIP,各方做好准备了吗?它真的如看上去那样美吗?
蔡海清江西省医保局原处长
突如其来的DIP
在2020年7月12日国家医保研究院举办DIP分值付费专家论坛前,DIP并未在行业得到足够认知,甚至连名字都不被人熟知,之前DIP被称为“大数据DRG”,更早之前是“病种分值结算”。
日后看来,这场从政策、技术规范、实践经验等出发全方位解析DIP的专家论坛,显然是在为即将到来的新政吹风、造势。随之而来的是DIP突进引发的种种解读。
一种分析认为,国家强推DIP的一个重要原因是DRG推进受阻,医保支付改革要出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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