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医学新局
职业资格,职业病,专科,诊断医师正式转正,职业医学人才匮乏,探索职业医学新局
文/本刊记者 曹凯从事职业病诊断治疗的医生,责任重大,甚至担负着本不该临床医生承受的非医学领域的重担。
2021年12月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目录共计列出该部门认可的72项职业资格,“职业病诊断医师”正式纳入其中。
这一目录制定始于2016年前后,跟国务院清理泛滥的职业资格考试与认定有关,列入其中的职业资格,意味着国务院的认可与支持。
在上述目录中,职业病诊断医师从属于“医生资格”大类,跟早已纳入目录的“医师、乡村医生、人体器官移植医师”等并列。
在这一目录中,职业病诊断医师的资格类别为准入类,从业者必须拿到职业资格证书,才能进入相关行业的工作岗位。职业病诊断医师、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单独拿出来,直接跟处于上位的医师职业资格并列,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上述两个亚专业的特殊性。
职业病诊断医师纳入2021年最新版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自然也受到行业和社会的关注。一部分行业媒体,甚至干脆将“职业病诊断医师”称之为继上述三类医师之后的“第四类医师”。
职业病诊断医师纳入国务院职业资格目录,不仅涉及全国职业病防治领域医务人员,实际上也是新一轮职业病防治体系改革中的重要一环。
自2016年开始,职业病防治法连续3年修订,职防体系改革持续深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也在2021年完成修订,同时,职业病分类目录调整也在酝酿当中,或将在适当时机对外公布。
凌瑞杰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湖北省职业病医院)副院长
职业病诊断的专业性、技术性和政策性都很强,诊断结论不能模棱两可。
诊断医师正式转正
职业病诊断医师,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其实是存在的。“这并不是一项新获批的国家职业资格,而是以往医生资格的延续”。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职业病与中毒医学科主任叶俏、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湖北省职业病医院)副院长凌瑞杰都指出了上述观点。实际上,早在2002年5月,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4号),其中第八条规定,“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应当具备相当条件,并“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不过,过去的一段时间,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资格认证非常细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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