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培训乱象及治理实证研究
医术,案例分析与讨论,乱象归纳总结,犯罪行为,一般违法行为,乱象原因分析,配套法规不完善,报考人员防骗能力不强,中医确有专长培训监管困难,乱象治理措施,完善配套法律规定,简化许可程序,加强防骗宣传,建立第三方制度,严
文/邓勇乱象背后系受考核配套法律法规不完善、报考者防骗能力较弱、中医确有专长报考监管困难等因素的影响。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制度是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的行业准入考核制度。自2017年《中医药法》颁布以来,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行业准入制度进入双轨制阶段,一种是参加传统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种是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制度。
根据《中医药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经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新的考核制度为通过家传、师承而非正常学历教育学习中医的民间中医师解决合法行医资质问题提供了更为便捷的通道,扩宽了中医师人才培养的渠道。截至目前,已经有近3800人通过了第一批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随着报考人数的增多,各类中医确有专长考核培训机构和服务代理人也迅速增加。但是部分不法分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通过伪造证件、虚假广告、夸大宣传、价格诱导等方式骗取费用,导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培训行业乱象丛生、纠纷激增。因此,治理中医确有专长培训报考乱象对于促进该制度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已公开的司法案例出发,结合社会现实分析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培训存在的乱象及其背后的成因,探究有效治理培训乱象的措施。
案例分析与讨论
为确保材料来源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全部案例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基础,以“确有专长”为搜索关键词,共查找到有关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培训的裁判案例67例,其中刑事案例6例,民事案例61例。
刑事案例中涉及合同诈骗罪、诈骗罪、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等三种罪型,均为自然人犯罪。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在明知不能办理合法有效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的情况下,利用微信等网络手段发布虚假信息,虚构开班、培训的事实骗取学费,或者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制作假证。
民事案例按照主体可以划分为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以及自然人与组织(培训机构)之间的培训纠纷。自然人之间的纠纷主要表现为:培训代理人以“承诺包过”“承诺包拿证”等为理由,吸引原告与其签订考核服务代理合同,获取代理费后实际未能履行合同约定。此类纠纷发生于自然人之间,一般以口头协议为主,涉及主体少、标的金额少。
自然人与组织之间的纠纷则表现为:事实上存在一个培训机构(大部分缺乏合法培训机构资质),以组织培训班的名义广泛招收学员,承诺为学员进行中医基础知识和临床实践培训,以及为学员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提供所需的一切帮助和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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