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国医院院长》 > 2022年第10期
编号:574411
各地公立医院薪酬改革路径日渐清晰
http://www.100md.com 2022年7月1日 中国医院院长 2022年第10期
总量,医务人员,辽宁,山东:合理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湖北,宁夏:明确医务人员支出占比,云南:出台薪酬等18条措施关心爱护医务人员,三明:薪酬改革最新方案出炉
     文/本刊记者 徐书贤

    新医改迈入第12 年,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开始加速。

    薪酬制度改革是我国深化医改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我国一直在持续深入推进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强调要探索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和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机制。

    根据2021年8月五部委共同颁布的《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22年开年以来,多地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方案陆续出台,公立医院薪酬改革步入实质推进阶段。新医改迈入第12年,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开始加速。

    《意见》提到,各地可根据当年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按照不同层级不同性质医院,根据“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以下简称“两个允许”),要求合理增加薪酬总量,不计入总量核定基数。同时,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可继续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也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自主确定其他更加有效的分配模式。可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在此基础上,各地研究出台的薪酬改革方案不尽相同,重点措施也因各地不同的实际情况有所差异。

    记者发现,在各地出台的公立医院薪酬改革方案回应了一些薪酬“老大难”问题,针对一些医务人员关心的薪酬问题做了正式回应,还有一些地区提出了定量目标和考核细则,将公立医院薪酬改革推向纵深。

    辽宁、山东:合理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

    今年2月,辽宁省出台《辽宁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充分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

    辽宁提出,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使医务人员的付出和薪酬相匹配,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同时,落实公立医院薪酬自主分配,明确分配程序。对于医院负责人,合理确定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水平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8765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