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结算新挑战
跨省,住院费用,异地结算不断演进,新时代的持续探索
文/蔡海清将异地就医费用一并纳入就医地DRG/DIP 医保支付方式之中,并实行统一的基金预算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人口大规模流动渐成常态,异地就医结算也逐渐成为社会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在初步完成不同人群的医保制度安排之后不久,就开始着手部署参保群众异地就医费用结算问题。
2009年3月17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以城乡流动的农民工为重点积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为重点改进异地就医结算服务”。从此,我国开始了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的异地就医结算政策。
在异地就医结算的诸多困难中,以跨省为最。而且,2016年之前,基本医保又一直处于城乡分治的状态——城镇医保主要由人社部门负责,针对农村居民的“新农合”主要由卫计部门负责。
为了啃下“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这块硬骨头,两大部门自2009年开始,率先“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异地住院费用为重点”,各自分别作出安排和部署(见链接)。2018年以后,国家医保局成立之后,持续推进这一工作。
不过,由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人民群众对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无论是在结算范围,还是对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都有了更多更新的要求。医保部门需要持续及时顺应民意,不断改进并提升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工作。
链接
异地就医结算政策的演变
异地结算不断演进
2018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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