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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057218
缓解医患矛盾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合理构建(1)
http://www.100md.com 2009年2月25日 《中国当代医药》 2009年第6期
     2009年3月10日,记者在全国两会期间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福州市第二医院副院长林绍彬。林绍彬委员从目前医疗纠纷的多个方面谈了自己的想法。

    设立“医疗纠纷应急处置机构”

    林绍彬委员说,近年来,医院在日常工作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医疗纠纷问题,而现行的医疗纠纷处理体系还有许多尚待完善的地方。

    为了维护患者权益和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缓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林绍彬认为,要对广大人民群众加强普法教育。让他们了解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引导患者遇到医疗纠纷问题时寻求法律支持,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而不是通过闹事、干扰医疗秩序来“私了”。另外,设立一个令患者与医疗机构都信服的“医疗纠纷应急处置机构”。该机构可由各级政府、医学专家、司法机关、公安人员等组成。医疗纠纷一旦发生时,能够像交警“122”处理交通事故一样,早期介入、调查取证,防止医患矛盾激化和冲突进一步升级,避免恶性事件发生;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用以维护患者权益和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法律制度要不断完善。在患者权益受到侵犯时,要公正、及时地处理,防止冲突进一步升级。要充分发挥“医疗纠纷应急处置机构”的“中立”性质,淡化其官方色彩,公正、公平地处理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鉴定。并且,林绍彬认为,要强化政府和社会的责任。医疗体制改革及医疗保健制度的完善要更贴近普通群众,特别是低收入人群及弱势群体的实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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