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性肝损伤临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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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总结交流药物性肝损伤的临床诊治经验,方法:对本院近3年收治的50例药物性肝损伤临床表现及治疗转归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50例全部治愈,无死亡病例。结论:药物性肝损伤如果早期发现,及时调整药物,进行保肝治疗,多数患者可在短期内使肝功能恢复正常,但如果治疗不及时,也往往会发生严重的后果。近年来药物性肝损伤发病率逐年上升,临床工作者应予以足够重视。
[关键词] 药物性肝损伤;肝功能;临床表现;治疗
[中图分类号] R575[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4-4721(2010)04(c)-160-02
药物性肝损伤(drug induced liver disease,DILD)是指由于药物或其代谢产物引起的肝脏损害,可以发生在以往没有肝病史的健康者或原来就有严重疾病的患者,随着新药的不断出现,越来越多的药物可引起肝损害, 目前已报道有1 100种药物可引起DILD[1],本院2007年1月~2009年12月收治该类患者50例,现分析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本院2007年1月~2009年12月收治的50例药物性肝损伤患者,根据服药史、临床表现、血常规、肝功能、病原学标志物以及护肝治疗效果作出综合判断。50例患者中,男性23例(46%),女性27例(54%),女性略大于男性;患者年龄15~80岁。
1.2纳入标准
诊断标准[2]:①肝损害大多出现在用药1~4周内,但也可用药数月后出现肝病表现,少数药物潜伏期可更长;②初发症状可能有发热、皮疹、瘙痒等过敏现象;③周围血液中嗜酸粒细胞>6%;④有肝内胆汁淤积或实质细胞损害等临床和病理征象;⑤淋巴细胞转化试验或巨噬细胞移动试验阳性;⑥肝炎标志物阴性;⑦偶然再次给药后又发生肝损害。凡具备上述①加上②~⑦条中任意两项即可考虑诊断为药物性肝损害。
根据国际共识会议意见[3],损伤类型分为:肝细胞损伤型:丙氨酸转氨酶(ALT)>2倍正常值上限(ULN)或ALT/碱性磷酸酶(ALP)≥5;胆汁淤积型:ALP>2× ULN且ALT/ALP≤2;混合型:ALT和ALP均>2× ULN且ALT/ALP介于2~5之间。损伤程度:ALT达(2~5)× ULN,总胆红素(TBIL)正常者为轻度肝损伤;单项ALT上升达(5~10)×ULN或ALT<5×ULN,但TBIL达(2~5)×ULN,为中度;ALT>5× ULN,TBIL>5×ULN为重度。
1.3方法
采用回顾性研究方法,查阅病例,对入选患者记录原发病、用药史、临床症状、体征、肝功能、病原学检查、血常规、嗜酸细胞计数、治疗及转归。
1.4疗效判定标准
治愈:症状体征完全消失或明显改善,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GGT、AKP等肝功能指标降至正常范围;好转:临床症状好转,肝功能指标较前下降50%以上;未愈:症状及体征无改善,肝功能指标改善不明显或病情加重;死亡[4]。
2结果
2.1肝损伤的主要表现及类型
50例患者中,大多数为消化道反应,主要有黄疸(83.33%),转氨酶升高(78.12%),乏力(45.90%),厌油(40.55%),腹胀、腹痛(32.47%),恶心、呕吐(18.90%),偶有皮疹(1.62%)。50例中肝细胞损伤型15例,占30%,胆汁淤积型8例,占16%,混合型27例,占54%;轻度肝损伤5例,占10%,中度42例,占84%,重度3例,占6%.
2.2给药方式与肝损伤的关系
50例肝损伤患者中,口服给药32例(64%),注射给药18例(36%);单独用药14例(28%),联合用药36例(72%)。
2.3药品种类、数量与肝损伤的关系
50例患者中,引起肝损伤最多的药物主要集中在抗微生物药、激素类药物和中药。肝损伤发生率前5位的药品: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左氧氟沙星、头孢呋辛。
2.4治疗及转归
首先停用致药物性肝病的药物,适当休息和加强营养,予高糖、高蛋白、高维生素和低脂饮食, 选2~3种保肝药,轻者口服,重者静脉滴注,还原型谷胱甘肽以补充肝内SH集团,也有利于药物的生物转化。严重胆淤瘙痒可用消胆胺和(或)糖皮质激素,50例全部治愈,无死亡病例。
3讨论
药物在肝脏内进行代谢是通过肝细胞微粒体内一系列的药物代谢酶来完成,不同的药物在肝细胞内先经氧化或还原或水解而形成相应的中间代谢产物,最后与葡萄糖醛酸或其他氨基酸结合而成为水溶性极高的最终产物,排出体外。药物是否引起肝损害决定于两个因素:①药物对肝脏的毒性;②机体对药物的反应。药物对肝脏的毒性和引起药物性肝损伤的可能性是可以预知的,有些药物虽无明显毒性,但可致机体的特殊反应(如过敏)或药物的代谢异常产生有毒物质,此时药物性肝损伤的发生是不可预知的。药物性肝损伤约占病毒性肝病的20%~50%,占爆发性肝衰竭的15%~30%[5]。
从结果和转归来看,DILD患者如果早期发现,及时调整药物,进行保肝治疗,多数患者可在短期内使肝功能恢复正常,但如果治疗不及时,也往往会发生严重的后果。故预防和早期发现药物性肝损伤并及时进行处理是临床合理、安全用药,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关键。在应用可能引起肝功能损害的药物时,应先检查肝功能,对已有肝功能损害的患者,选择其他对肝功能无损害的药物,若必须应用则应同时使用护肝药并定期作肝功能监测,发现肝功能损害及时作护肝治疗,并对药物的应用作适当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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