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国当代医药》 > 2010年第19期 > 正文
编号:12026383
我院“医保”住院患者用药情况的调查分析
http://www.100md.com 2010年7月5日
第1页

    参见附件(1334KB,2页)。

     [摘要] 目的:通过对本院住院患者医保用药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促进今后更好地合理使用。方法:采用回顾性方法,对住院部医疗保障性药品进行统计分类及对2009年住院患者医保用药的情况进行分析。结果:本院药物的常用储备中医保甲类药物占41.97%,乙类药物占44.26%,非医保药物占13.77%。抽查100例住院医保患者,在住院费用中药品比例占40.75%,其中自费药品比例为0.97%。结论:本院住院患者医保用药存在医保乙类药物及非医保药物用量过高和使用不合理现象,今后应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关键词] 医保用药;甲类药物;乙类药物;自费药物;基本药物

    [中图分类号] R969.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4721(2010)07(a)-200-02

    随着我国全民“医保”的提出和付诸实施及新农合在农村的普及,大多数城乡居民都可享有医疗保险,“看病难,看病贵”的社会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新医改”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更是保障了群众的用药需求。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本文资料均来源于本院住院部药房计算机药品管理系统及医保科医保患者管理系统中2009年医保药物的消耗记录,包括药品编码、名称、规格、包装、药品的零售价、消耗数量及销售金额等信息的归类、统计。药品类型分类依据2005年《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目录》(简称《医保目录》)。随机抽取2009年住院医保患者100例,其中,男性67例,女性33例,平均(55±2.5)岁,平均住院天数为22.55 d; 平均住院总费用为 6 169.80 元;本市城镇居民57例,外地及农村居民43例。个人自费金额为0.97%。

    1.2 方法

    以世界卫生组织(WTO)推荐的限定日剂量法(DDD)和药物利用指数为指标进行统计分析,评价医保用药的使用合理性。药物的限定日剂量(DDD)值根据《新编药物学》(第16版)和《中国药典》(2005版)成人每日平均维持剂量确定。未收载的其他药品按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来确定。DDDS=某药的年消耗量/该药的DDD[1]。

    2 结果

    2.1 所有药品构成分类统计

    住院部所有药品构成分类统计见表1。

    表1中,住院部非医保药品占13.77%。

    2.2 2009年所消耗药品构成分类统计

    本住院部2009年所消耗药品统计见表2。

    由表2可见,乙类药品消耗为所有药品的的主导,按照我省有关政策,乙类药物的报销参保人员设有个人自付比例。乙类药品使用越高,不仅参保人个人承担费用加重,同时医保基金也不能得到合理的控制使用。各类医保基金要坚持以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2]。

    2.3 2009年销售金额排序前15名药品统计

    2009年销售金额排序前15名的药品统计见表3。

    2.4 2009年用药频度(前15名)药物利用指数统计

    结果见表4。

    表3、4所列医保药品中,只有9种药物为国家基本药物,可见本院住院部在保障医保药物使用的同时,需进一步宣传、推广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3]。医疗机构作为患者用药的最主要途径,基本药物供应链的终端,是基本药物制度能否落到实处,患者能否获得政策实惠的关键[4]。

    3 讨论

    3.1 本院住院部不合理医保用药情况分析

    《医保目录》的设置是为了控制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药品费用的范围,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参保”人员药品费用的依据[5],是为了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用药,合理控制药品费用。在控制药品费用的同时,应考虑临床医保用药的合理性。本院医保药物的临床使用中,存在某些不合理现象,以下几点较为突出:

    甲类药品使用量较小(表3、4可见),治疗药物以乙类药物为主,非医保药品用量虽少,但价格不菲;医保用药中的国家非基本药物用量大,如注射用头孢哌酮舒巴坦钠、硫酸萘替米星注射液、硫普罗宁注射液等;药品使用不合理,如左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对结核分枝杆菌有强大抗菌作用,临床常作为二线抗结核药物使用[6],个别医师将左氧氟沙星作为结核患者的常规用药,无论初治、复治患者都给予此药。

    3.2 改善住院部医保用药不合理应用情况的措施

    针对住院部的具体情况采取措施如下:加强药事管理,推进临床合理用药。在保障临床用药的同时,对现有药品品种进行干预性调整,将一些临床疗效好、质优、安全、价廉、有效的基本药物应用于临床。认真做好院内“医师大会”的定期召开,及时负责地将本院药物的使用情况予以通报。制定合理用药专项检查,奖罚分明并适时进行行政干预。

    3.3 合理控制医保用药费用提高医疗保险使用效率

    为了合理控制使用医保用药费用,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国家有关部门根据“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保证供应、医疗保险能支付得起”的原则确定了《国家医保目录》。并进一步分为甲类目录、乙类目录。甲类是在《国家基本药物》的基础上遴选,并由国家统一颁发,在全国通用的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乙类是在《国家基本药物》的基础上遴选,并由国家制定颁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医疗需要和用药习惯,适当进行调整的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比同类药品价格略高的药品。

    3.4 临床用药不合理的不良后果

    乙类药品,非医保药品使用过多的不良后果:医保基金得不到合理使用;加重参保人的看病负担;造成医院不合理用药,医疗费用攀升;影响基本药物在医院的推广使用。

    2009年11月3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共收录药物2 151个品种。新版《国家医保目录》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全部纳入《药品目录》甲类部分,并适当增加了新药品种;对部分药品予以调出,使药品目录的结构更趋合理;加强对医疗机构用药的管理,明确每一最小分类下的同类药品不得叠加使用,对部分易滥用的药品在支付范围上进行了限定;对目录外的临床紧急抢救和特殊疾病治疗必需的药品,各地要建立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制度并明确相应的审核管理办法,保证参保患者的治疗需要;医保全额报销药品新增53种,国家基本药物不需自付费,鼓励医生开方首选便宜药。人保部明确要求“采取措施鼓励医师按照先甲类后乙类、鼓励药师在调配药品时首先选择相同品种剂型中价格低廉的药品”。

    随着国家对医疗保障制度的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延伸,加强广大参保人员对医保政策和医保目录的进一步认识,使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患者真正享受国家医疗保障政策实惠,医疗机构责无旁贷。

    [参考文献]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介绍页,详见PDF附件(1334KB,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