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并发左心衰竭顺产产妇的护理方法及效果探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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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讨论
有研究称,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并发急性左心衰竭的产妇建议在左心衰竭得到控制后的24~48 h,选择合适的方式立即终止妊娠[8]。加强围生期保健知识的宣传,提高孕产妇围生期的保健意识,主动进行系统性产前检查,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对降低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并发左心衰竭的发生有重要意义[9]。针对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并发急性左心衰竭患者改善其心肺功能是关键,有研究使用抗泡沫疗法即通过正压或加压给氧的形式,提高患者肺泡内氧含量,减少肺间质渗出,减轻肺水肿症状[10]。对于意识清醒的产妇还可使用95%乙醇与氧气进行混合吸入,对于昏迷产妇则可通过面罩给予20%~30%乙醇与氧气的混合气体吸入[11]。本研究观察组针对患者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出现心力衰竭的表现,进行产前监护、产时监护、产后监护及产后健康教育,发现观察组新生儿出生时、出生后1 min及出生后5 min的Apgar评分均显著高于对照组,同时观察组发生心律失常、产后出血及窒息或误吸的比例显著低于对照组,所以对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并发左心衰竭的产妇进行分时段有针对性的护理干预,对提高新生儿Apgar评分和减少产妇严重并发症具有积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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