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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706618
妊娠期糖尿病的临床规范治疗体会(2)
http://www.100md.com 2014年4月5日 涂文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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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 饮食管理 孕早期孕妇需要热量与孕前相同,孕中期摄入30~38 kcal/(kg·d)热量,其中糖类占40%~50%、蛋白质占20%~30%、脂肪占30%~40%。

    1.2.2 病情检测 ①母亲血糖的监测:测空腹及三餐后2 h血糖(空腹3.3~5.6 mmol/L、餐后2 h 4.4~6.7 mmol/L)。必要时另测0点、三餐前30 min血糖(夜间4.4~6.7 mmol/L、餐前3.3~5.8 mmol/L)[3]。多数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经合理饮食和适当运动治疗,均能控制血糖在满意范围。②胎儿的监测:早、中期注意胎儿畸形的筛查;中、晚期胎儿生长的监测,通过宫高、B超(28~32、34~36、38~39周)估计体重。若大于胎龄儿,则生长过快,注意监测血糖,调整饮食甚至胰岛素的用量;若等于胎龄儿,血糖略偏高,不必严格限制饮食。

    1.2.3 胰岛素的应用 经过饮食治疗1~2周血糖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就应应用胰岛素。每个孕妇胰岛素敏感性不同,应个体化,从小剂量开始,每隔2~3 d根据血糖调整,每次调2~4 U,同时监测尿酮,协同内分泌科治疗。

    1.2.4 分娩的处理 ①分娩时机:原则上尽量推迟终止妊娠的时间,血糖控制良好,孕晚期无并发症,胎儿宫内状况好的,应等待至妊娠38~39周终止妊娠。若血糖控制不满意,有并发症,胎儿窘迫,生长受限的,了解胎肺成熟后立即终止妊娠。②产程中及围术期停用皮下注射的胰岛素,每2~4小时监测血糖。临产后仍采用糖尿病饮食,根据血糖情况考虑静脉滴注胰岛素。正规胰岛素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对患者实施静脉滴注[4]。此外,临产后疼痛、情绪紧张均可使血糖波动,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帮助患者减少心理负担,增强患者信心,能够对病情发展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总产程控制在12 h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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