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护理在IVF—ET后妊娠先兆早产中的应用效果(2)
1 资料与方法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3 年1月~2015年6月我院接受的93例IVF-ET后妊娠期出现先兆早产的孕妇为研究对象,将其随机分为两组,其中观察组63例,对照组30例。观察组年龄28~37岁,平均(28.6±5.7)岁,平均孕周(30.4±3.8)周,初产妇45例,经产妇18例;对照组年龄28~37岁,平均(29.7±6.1)岁,平均孕周(31.9±3.2)周,初产妇21例,经产妇9例,所有的孕妇符合《妇产科学》(第8版,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中关于先兆早产的临床诊断标准[3]。本次研究纳入标准,排除原发性或继发性精神疾病,及其他重要脏器疾病及有服用抗抑郁药物等孕产妇。两组先兆早产孕妇在孕产次数、年龄、孕周等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护理措施
1.2.1 对照组护理措施 采取常规基础护理及保胎药物治疗,按常规护理步骤执行,由值班护士按照产科常规护理方案进行开展护理工作。
1.2.2 观察组护理措施 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通过制定详细的护理流程及持续改进,由专业培训护士采取系统整体护理,对参与护士进行IVF-ET妊娠先兆早产相关知识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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