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法》不能缺位
据记者了解,我国的《执业医师法》于1999年颁布实施后,至今已逾17年,但《执业药师法》却至今仍然空缺,这一问题早已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对此话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研究员岳秉飞表示,积极推进我国《药师法》出台,以法律形式明确我国药师法律地位、职责、权利和义务,并依法加强对我国药师的管理,已经成为业内共识。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介绍说,美国早在1869年就由联邦制定了标准州药房法,由各州制定具体的药师法;英国最早在1815年开始建立、颁布药师和药房管理的多部法案;新加坡在1979年制定药师注册法,并于2007年修订;日本于1889年立法,目前有药事法和药剂师法。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顺天德中医医院院长王承德表示,我国现行药师法律规范仅停留在部门规章层面,而药师的专门性立法尚付阙如,药师的职、权、利缺少法律的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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