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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987760
治疗性早产267例临床分析(2)
http://www.100md.com 2016年10月25日 《中国当代医药》2016年第30期
     治疗性早产是指因妊娠并发症或合并症而需要提前终止妊娠者[1],占早产总数的8.7%~35.2%,平均为25.0%[2]。近年来,治疗性早产有上升趋势,本文对我院收治的治疗性早产进行分析总结,探讨其发生率、发生因素、分娩方式及对母儿预后的影响。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2012年1月~2015年12月在本院分娩的产妇共8020例,其中早产520例(6.48%);治疗性早产267例(51.35%)。治疗性早产孕龄分布于28~36+6周,在此阶段内的死胎、胎儿畸形不在本研究中。

    1.2 诊断依据

    ①早产是指妊娠满28~<37周间分娩;②治疗性早产是指因妊娠并发症或合并症而需要提前终止妊娠者,而未足月分娩和未足月胎膜早破性早产属于自发性早产[1]。③新生儿窒息以Apgar评分为标准,4~<7分为轻度窒息,<4分为重度窒息,以新生儿复苏5 min Apgar评分为标准。

    1.3研究方法

    对治疗性早产孕妇病情进行评估,及时治疗其并发症及合并症,适时采用合适分娩方式终止妊娠。对于34周前终止妊娠者,常规使用地塞米松促胎肺成熟,新生儿予以复苏抢救,必要时儿科医生在场转入新生儿室治疗,记录其临床相关资料如孕龄、发生因素、分娩方式以及早产儿资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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