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人文关怀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属生活质量的影响(2)
1 资料与方法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6年3 ~6月我院收治的10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属作为研究对象,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其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50 例。观察组中,男28例,女22例;年龄19~58岁,平均(36.5±6.6)岁;其中患者配偶26例,父母16例,子女8例。对照组中,男29例,女21例;年龄20~59岁,平均(36.1±6.5)岁;其中患者配偶25例,父母17例,子女8例。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纳入标准:①患者均符合ICD-10精神分裂症的临床诊断标准[4];②患者临床资料完整;③纳入对象为患者主要照料人,于患者入院前照料或共同生活>1年;④患者家属年龄>18岁。排除标准:①存在重要脏器疾病者及伴随心、肝、肾功能疾病者;②意识模糊及精神紊乱者;③合并严重器质性病变者;④由单位、社区、社会福利机构等代为照料的患者家属不纳入本研究[5]。本研究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临床科室对本次研究同意并支持,研究对象均表示自愿参与研究,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名。
1.2方法
对照组采用常规的医疗模式进行医护干预。入院后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医生和主管护师对家属集体授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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