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院所开展监督工作的思考与实践(3)
2.3.2畅通监督渠道 积极探索创新有效监督的方式方法,加强与其他方面监督的结合,实现监督优势互补。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依法规范信访渠道。充分发挥职代会和工会的作用,各项重大决策以及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都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人士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3.3指导党支部开展监督工作 一直以来《党章》赋予纪委和纪检委员对同级党组织和基層党支部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落实情况的职责落实均不到位。纪委很少下到党支部去监督检查工作,支部纪检委员也没有发挥出基层党支部的探头作用。广泛发动支部纪检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党员群众更多的参与纪检监督活动,充分调动他们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监督关口向基层延伸,发挥整体协同效应,形成强大监督合力[17]。
2.3.4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 内部审计与监督工作虽然在职能、方式上各异,但在监督对象和管理目标上是一致的,两者具有效能中互补的特点,特别适用于项目资金量大、专业性强、市场化程度不高的科研院所。内部审计通过有效的内控机制,有力的监督项目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18],但查处问题后的处理、督促手段缺乏刚性和强制性,需要纪检监察执行措施的威慑力。同时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955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