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综合护理模式对农村孕妇知—信—行的改善效果分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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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附件。
2.2 两组干预前后孕产保健相关态度比较 两组在干预前对孕产保健相关态度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前,愿意参与健康教育活动的孕妇占64.8%和63.4%,有8.0%和7.5%的孕产妇希望在家分娩。试验组经综合干预后,孕妇保健相关态度均得到了明显改善,尤其有99.7%的孕妇认为“有问题时愿意主动回医院检查”、有98.5%的孕妇认为“产前检查重要”,各项态度与干预前及对照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经过干预后,对照组对“产前检查重要”的态度得到提高(P<0.05),而其余各项态度无明显改善,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2.3 两组干预前后孕产保健相关行为比较 两组干预前对孕产保健相关行为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经过综合干预后,试验组孕产保健相关行为得到明显的改善,与干预前剂对照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其中有定期到医院产检率、接受已花用的产检费率、自我监测体重率和自我监测胎动情况率均高于90%;经过干预后,对照组自我监测体重率和自我监测胎动情况率提高明显(P<0.01),而主动获取孕期相关知识率和接受已花用的产检费率无明显提高,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3 讨论
怀孕期妇女在生理和心理上均发生变化,如何使孕妇在怀孕期10个月里保持健康的身心和高质量的生活,并使胎儿健康生长,是孕妇和妇幼保健人员共同关注的问题,也是孕期保健的重点。我国的孕产期保健绝大部分工作由基层医疗单位承担,因此孕产妇的管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人群的管理工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6]。目前我国的城市户籍人口孕期保健工作取得了满意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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