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净化中心血源性传播性疾病的预防(3)
1.4.4 所有患者均不复用透析器。1.4.5 有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与执行的流程。内毒素检测每3个月一次,检测结果应小于2 EU/mL,并留有记录;细菌培养每月一次,检测结果应小于200 cfu/mL,并留有记录。上述检查每台透析机至少每年检测一次,如发现内毒素检测结果大于1 EU/mL或细菌培养菌落数超过50 cfu/mL,需要立即查明原因,并进行干预[10]。
1.4.6 制定透析液配制的操作常规,固定有血液净化专科资质的护士进行透析液配制,安排专人核对。配液室一般选择波长在254 nm的紫外线进行照射消毒,辐射量最少为30 MW·s/cm2,当最小辐射量低于16 MW·s/cm2时要更换灯管。每2个月对配液室的紫外线灯管强度时行一次监测,并将监测结果登记在医院感染管理科下发的《医院感染管理手册》上,监测结果不达标时,立即更换灯管,并复测结果[11]。A、B液搅拌桶和透析液盛放容器每天清洗晾干,每周消毒一次,科室按照制度和流程落实监督检查并记录。
1.5 严格按规定处理医疗废弃物
1.5.1 对医疗废弃物进行正确分类和处理。工作人员处理医疗废弃物之前应戴手套,处理完毕后要脱下手套并洗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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