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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604121
全程式健康教育结合逍遥丸防治产后抑郁症的效果观察(2)
http://www.100md.com 2015年5月25日 中国医学创新 2015年第15期
     1.2.1.2 逍遥丸的服用对象与方法 (1)服用对象:出现下列5条或5条以上的症状(必须具备①②)的孕妇或者产妇及时服用逍遥丸。①情绪抑郁;②对全部或多数活动明显缺乏兴趣或愉悦;③体重显著下降或增加;④失眠或睡眠过度;⑤精神运动性兴奋或阻滞;⑥疲劳或乏力;⑦遇事皆感毫无意义或自罪感;⑧思维力减退或注意力涣散;⑨反复出现死亡想法[6]。(2)服用方法:逍遥丸(国药准字Z41021831)按照说明书服用,8丸/次,3次/d。

    1.2.2 对照组采用常规教育方法进行干预 对照组只进行常规健康教育,从产检建卡时进行健康教育,每次孕期检查时及产后对孕妇进行健康教育,要求最少进行1次孕期健康教育,产时1次,产后1次。

    1.3 评价方法 (1)在孕妇怀孕的第12周,产妇分娩后的第6周,让研究对象根据《症状自评量表(SCL-90)》进行自我评价[7]。按全国常模结果(以1~5的5级评分)总分超过160分,或阳性项目数超过43项,或任一因子分超过2分,筛选为阳性。SCL-90的评判标准:3分>因子分≥2分,为轻度症状;4分>因子分≥3分,为中度症状;因子分≥4分,为重度症状。(2)产妇分娩后的第6周运用爱丁堡产后抑郁量表(EPDS)对两组进行评价[8]。根据EPDS量表评价标准:≤5分,无或极轻微产后抑郁;6~8分,轻度产后抑郁;≥9分,中重度产后抑郁。

    1.4 统计学处理 数据运用SPSS 17.0统计学软件处理,计量资料以(x±s)表示,比较采用方差分析,计数资料采用 字2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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