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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556893
家庭病床护理对脑卒中后偏瘫患者生活自理能力的影响(2)
http://www.100md.com 2015年6月15日 《中国医学创新》 2015年第17期
     1.5 观察指标 随访1年,对比两组患者护理干预后日常生活能力评分、自理能力指数及运动功能评分结果对比差异。

    1.6 评价标准

    1.6.1 日常生活能力评分(ADL)标准 参考2010全国中西医结合防治心脑血管疾病学术大会涉及的ADL评估标准评估。ADL-Ⅰ:完全恢复日常生活;ADL-Ⅱ:部分恢复或可独立进行家庭生活;ADL-Ⅲ:家庭生活需他人帮助,可拄拐行走;ADL-Ⅳ:长期卧床但意识清醒;ADL-Ⅴ:植物生存;优良=Ⅰ级+Ⅱ级[9]。

    1.6.2 Barthel自理能力指数评估标准 正常:100分;轻度功能障碍:61~99分;中度功能障碍:41~60分;重度功能障碍:40分以上[9]。

    1.6.3 运动功能(Fugl-meyer)评分标准 Ⅰ级:<50分,严重运动障碍;Ⅱ级:50~84分,明显运动障碍;Ⅲ级:85~95分,中度运动障碍;Ⅳ级:96~100分,轻度运动障碍[10]。

    1.7 统计学处理 应用统计学软件SPSS 14.0分析数据,计量资料以(x±s)表示,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表示,比较采用 字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ADL分级情况的比较 随访1年后,A组ADL达到Ⅰ级者19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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