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患者为中心的中西医结合医疗之新思维(2)
2.3 笔者关于中西医结合医疗概念之见解 上述定义,都强调科学方法和合作,就是中医、西医、中西医兼通的医学人才一起合作,发掘中医和西医的新内容,最后形成新医学,而且是具有民族特色,统一中西医的新医学或者人类医学。笔者认为,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思想的进步,虽然网络偶有争论或者民间医者偶有论战,但大部分学者都赞同两种医学的融合,对传统医学的新发展,虽然到现在,由于临床、研发、教学和政策等方面的因素制约,新的医学体系并未形成,但由于中西医的结合,在新药的研制、疾病的控制、临床的疗效等方面都取得了绝大的进步[5]。例如这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项目—调肝启枢化浊法防治糖脂代谢紊乱性疾病基础与应用研究,贡献在于运用现代实验方法发现肝在糖脂代谢病发病中的关键作用,研制出兼具降糖、降脂、抗炎、保护内皮等综合调控作用且成分与机制明确的创新中药,并构建国际先进的糖脂代谢病中西医结合研发平台,打开了防治糖脂代谢病研究通路,改善了人类的健康,这就是中西医结合医疗代表性的成效之一。
所以笔者认为,中西结合的定义应强调以下四个方面:(1)“以患者为中心”的前提,如何让患者得到更好地治疗效果和更高的生存质量,这是中西医结合的存在基础和研究的前提;(2)多层次人才和医疗机构的合作,这是中西医结合可行的必备基础,如果没有通晓传统医学、现代医学及两者兼备的人才通过交流和尝试,没有医疗机构作为研究平台,新的药品及治疗方法则不可能产生;(3)科学方法的建立,主要在于两者融合成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这是中西医结合的常态模式和转化途径;(4)以增进人类健康为最终目标,这是中西医结合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只有满足人们健康改善和提升的需要,两者的结合才具有长久的生命力和市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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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西医结合医疗之现存关键问题分析
3.1 中西医结合医疗的就诊可及性差 关于中西医结合医疗的可及性差表现在三个方面:(1)就诊的医疗机构比其他西医门诊或者中医门诊相对较少且地处偏远,国内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建立大多由综合性医院或中医医院翻牌而来,以广州市及周边为例,有三家中西医结合医院: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地处花都区),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地处佛山),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地处广州),数量少,就医偏远等都影响了患者对于中西医结合医疗的选择;(2)现实中,中西医结合医院不仅缺乏领军的名老中医和知名的西医高级专家,高端的中西医结合人才更是难得和匮乏。从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资格准入工作看,虽然现在增加了中西医结合医师这一类别,但这是附属在中医师大类下的。从上海出台的规定看,只有属于中医师类别的人员,才能申请中西医结合医师的执业资格,如果一名医师原来的执业资格是临床西医,就不能申请中西医结合的执业资格,同样,如果是中医职业资格,则不能申请西医的临床职业资格。这样就剥夺了许多已取得西医执业证书、长期以来学习研究中医并在西医科室从事中西医结合的专业人员申请中西医结合医师的资格[6]。同时因为人才流动机制不完善,缺乏良好的研究平台和晋升渠道,以广东省为例,大部分的优秀毕业生都愿意留在广州及周边城市的三甲医院。缺乏竞争力的领军人物和青黄不接的人才梯队使中西医结合医院无法获得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本;(3)可获得的关于中西医结合医疗的信息比较少。相关研究结果显示,报纸新闻对中医药新闻的报导内容多是养生、保健、美容、医疗常识性等议题,对中医临床治疗疾病方面的报导相对较少,即便有,也存在中医药新闻报导的范式,诸如强调西医的科学优越性,西医的诊断非常必要;西医为主,中医为辅的平衡报导;或是用边缘化及琐碎化来处理中医药新闻。大众媒体处理中医药新闻所偏重的角度,无形中便会影响公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公众自然而然地将中医药定位在养生、食补及治疗跌打损伤的医疗照顾,即便中医已发展到临床治疗重大疾病的阶段,一般对中医陌生的民众对中医依然停留在过去的刻版印象,将中医视为较不科学,另类的治疗,对中医抱持不信任且怀疑的态度,唯有在西医宣布弃守的疾病领域,其他范型的医疗照顾始有机会介入[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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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中医药医保政策的报销范围和比例有限 国家政策规定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1版)中纳入诊疗项目9574项,其中中医医疗服务327项,仅占3.41%。许多安全有效、费用适宜、易于推广、符合国家纳入标准的中医诊疗技术尚未纳入医保范围,增加了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影响患者的就医选择及治疗,并导致一些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濒临失传,不利于中医的传承延续。而且目前中医诊疗项目收费标准基本上套用西医诊疗收费价格,其定价未能体现中医诊疗的特点和价值,同时收费价格过低,无法体现中医技术价值[8]。而且药品收入占中医医疗机构门诊业务收入的比重过高,属于中医诊疗项目较少,同时使得医务人员的技术价值没有得到相应体现。不仅范围有限,而且能够报销的比例也受限制,比如山西省医保政策中有这样的规定:参保患者单次住院费用中物理治疗与康复,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费用占住院患者比例,三级医疗机构不超过15%,对于定点中医专科医院,三级医疗机构不超过20%,这给患者增加了很大负担,都不利于发挥中西医结合医疗在提高临床疗效,同时降低单病种、次均费用,提高参保人群健康水平,和降低医保统筹基金的支付额度的优势作用[9]。
3.3 传统医疗疗效评估与质量保证的工作尚未制度化 安全性是中药应用与推广的基础和关键。中医治病强调“因人、因时和因地”,以疾病反应为情报,是不脱离现场和具体的患者个体进行的治疗,中医的“同病异治”、“异病同治”等就是随机性治疗的典型案例。但随机性冶疗存在局限性,如治疗手段和技术比较落后,治疗过程上中医主观性较强,客观性不足等。根据证候分类理论和“有故无殒”的思想,对证应用是避免或减低毒性的关键[10]。因此,基于对证进行安全性评价才是客观的。但是,基于动物模型的研究,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很难建立既具有特异性、又有广适性的证候模型。而且中医药实验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对象的特异联系,否则结论就难以说明问题。这就造成中医药的使用很难有一个规范的用药标准和技术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西医结合医疗的使用和发展[11]。, http://www.100md.com(张秋 李大平)
所以笔者认为,中西结合的定义应强调以下四个方面:(1)“以患者为中心”的前提,如何让患者得到更好地治疗效果和更高的生存质量,这是中西医结合的存在基础和研究的前提;(2)多层次人才和医疗机构的合作,这是中西医结合可行的必备基础,如果没有通晓传统医学、现代医学及两者兼备的人才通过交流和尝试,没有医疗机构作为研究平台,新的药品及治疗方法则不可能产生;(3)科学方法的建立,主要在于两者融合成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这是中西医结合的常态模式和转化途径;(4)以增进人类健康为最终目标,这是中西医结合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只有满足人们健康改善和提升的需要,两者的结合才具有长久的生命力和市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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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西医结合医疗之现存关键问题分析
3.1 中西医结合医疗的就诊可及性差 关于中西医结合医疗的可及性差表现在三个方面:(1)就诊的医疗机构比其他西医门诊或者中医门诊相对较少且地处偏远,国内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建立大多由综合性医院或中医医院翻牌而来,以广州市及周边为例,有三家中西医结合医院: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地处花都区),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地处佛山),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地处广州),数量少,就医偏远等都影响了患者对于中西医结合医疗的选择;(2)现实中,中西医结合医院不仅缺乏领军的名老中医和知名的西医高级专家,高端的中西医结合人才更是难得和匮乏。从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资格准入工作看,虽然现在增加了中西医结合医师这一类别,但这是附属在中医师大类下的。从上海出台的规定看,只有属于中医师类别的人员,才能申请中西医结合医师的执业资格,如果一名医师原来的执业资格是临床西医,就不能申请中西医结合的执业资格,同样,如果是中医职业资格,则不能申请西医的临床职业资格。这样就剥夺了许多已取得西医执业证书、长期以来学习研究中医并在西医科室从事中西医结合的专业人员申请中西医结合医师的资格[6]。同时因为人才流动机制不完善,缺乏良好的研究平台和晋升渠道,以广东省为例,大部分的优秀毕业生都愿意留在广州及周边城市的三甲医院。缺乏竞争力的领军人物和青黄不接的人才梯队使中西医结合医院无法获得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本;(3)可获得的关于中西医结合医疗的信息比较少。相关研究结果显示,报纸新闻对中医药新闻的报导内容多是养生、保健、美容、医疗常识性等议题,对中医临床治疗疾病方面的报导相对较少,即便有,也存在中医药新闻报导的范式,诸如强调西医的科学优越性,西医的诊断非常必要;西医为主,中医为辅的平衡报导;或是用边缘化及琐碎化来处理中医药新闻。大众媒体处理中医药新闻所偏重的角度,无形中便会影响公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公众自然而然地将中医药定位在养生、食补及治疗跌打损伤的医疗照顾,即便中医已发展到临床治疗重大疾病的阶段,一般对中医陌生的民众对中医依然停留在过去的刻版印象,将中医视为较不科学,另类的治疗,对中医抱持不信任且怀疑的态度,唯有在西医宣布弃守的疾病领域,其他范型的医疗照顾始有机会介入[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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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中医药医保政策的报销范围和比例有限 国家政策规定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1版)中纳入诊疗项目9574项,其中中医医疗服务327项,仅占3.41%。许多安全有效、费用适宜、易于推广、符合国家纳入标准的中医诊疗技术尚未纳入医保范围,增加了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影响患者的就医选择及治疗,并导致一些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濒临失传,不利于中医的传承延续。而且目前中医诊疗项目收费标准基本上套用西医诊疗收费价格,其定价未能体现中医诊疗的特点和价值,同时收费价格过低,无法体现中医技术价值[8]。而且药品收入占中医医疗机构门诊业务收入的比重过高,属于中医诊疗项目较少,同时使得医务人员的技术价值没有得到相应体现。不仅范围有限,而且能够报销的比例也受限制,比如山西省医保政策中有这样的规定:参保患者单次住院费用中物理治疗与康复,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费用占住院患者比例,三级医疗机构不超过15%,对于定点中医专科医院,三级医疗机构不超过20%,这给患者增加了很大负担,都不利于发挥中西医结合医疗在提高临床疗效,同时降低单病种、次均费用,提高参保人群健康水平,和降低医保统筹基金的支付额度的优势作用[9]。
3.3 传统医疗疗效评估与质量保证的工作尚未制度化 安全性是中药应用与推广的基础和关键。中医治病强调“因人、因时和因地”,以疾病反应为情报,是不脱离现场和具体的患者个体进行的治疗,中医的“同病异治”、“异病同治”等就是随机性治疗的典型案例。但随机性冶疗存在局限性,如治疗手段和技术比较落后,治疗过程上中医主观性较强,客观性不足等。根据证候分类理论和“有故无殒”的思想,对证应用是避免或减低毒性的关键[10]。因此,基于对证进行安全性评价才是客观的。但是,基于动物模型的研究,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很难建立既具有特异性、又有广适性的证候模型。而且中医药实验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对象的特异联系,否则结论就难以说明问题。这就造成中医药的使用很难有一个规范的用药标准和技术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西医结合医疗的使用和发展[11]。, http://www.100md.com(张秋 李大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