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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755411
不同血液净化方式对178例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患者血管活性物质的影响(2)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15日 中国医学创新 2016年第5期
     1.2 纳入与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1)血液透析治疗时间>3个月;(2)未使用过血管紧张素抑制剂以及硝酸酯类药物治疗或已停药治疗时间>1个月;(3)对血液净化治疗的方式依从性较好;

    (4)经患者及家属同意并且签订同意书[2]。排除标准:(1)有全身感染或者肺部感染症状;(2)患有其他合并性疾病;(3)2个月内接受过激素、输血或者免疫治疗;(4)有外伤、手术史。

    1.3 治疗方法 所有患者接受血液净化治疗前均接受为期4周的基础透析治疗。

    1.3.1 对照组 对照组使用常规血液透析治疗,采用聚砜膜可重复使用透析器,4 h/次,3次/周,血流量控制在220~250 mL/min。使用碳酸氢盐透析液对其血液透析,透析液的流量是500 mL/min。使用普通肝素抗凝治疗,对存在出血倾向的患者使用低分子肝素进行抗凝治疗。透析过程中为避免患者感染以及其他不良症状,透析器重复使用次数应该控制在6次以内,重复使用期间要保证透析器的各项卫生指标均检测合格。

    1.3.2 观察组 观察组使用血液灌流方式进行治疗,每2周进行1次血液灌流,每2周进行5次血液透析,4 h/次。使用HA130树脂血液灌流器对患者进行血液灌流。血液灌流器串联在透析器之前,使用肝素生理盐水对灌流器进行冲洗、浸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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