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基层警务人员心血管疾病及危险因素研究(2)
1 资料与方法1.1 一般资料 本研究共纳入惠州市基层警务人员300例,均为2015年1月-2015年10月于本院进行体检者。其中,男229例,女71例;年龄26~59岁,平均(41.3±9.2)岁;派出所民警131例,刑警51例,交警118例。
1.2 诊断标准 冠心病:符合下列任何1项即可进行确诊,(1)经冠状动脉造影明确疾病者;(2)运动平板试验结果阳性者;(3)心肌核素显像结果阳性者;(4)胸前导联两个以上导联呈现Q波且超声心动图提示室壁运动障碍者;高血压:参考《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中相关诊断标准,收缩压(SBP)≥140 mm Hg或/和舒张压(DBP)≥90 mm Hg[6-12]。
1.3 研究方法 对300例受检者的体检资料进行采集,采集的主要内容包括受检者的性别、年龄、实验室检查(包括血糖、血脂、血压、肝肾功能等)、既往史、吸烟史等。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7.0统计学软件包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以(x±s)表示,比较采用两样本t检验,计数资料以百分比(%)表示,比较采用 字2检验,对于单因素分析得到的显著性变量,将其纳入多元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并计算OR值及95%C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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