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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978770
持续性心房颤动患者心率变异性与心功能的临床相关性分析(2)
http://www.100md.com 2017年1月15日 《中国医学创新》 2017年第2期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5年9月-2016年7月在本院住院的持续性心房颤动患者54例,男34例,女20例,平均年龄(70.04±13.6)岁,心房颤动病史1~5年,平均(3.2±0.15)年,高血压48例,糖尿病10例。将其分为A、B两组,A组为心脏射血分数(EF)≤50%,24例,平均年龄(69.72±11.2)岁。B组为心脏射血分数(EF)>50%,30例,平均年龄(70.12±12.62)岁。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该研究已经伦理学委员会批准,患者知情同意。

    1.2 纳入标准 持续性心房颤动诊断标准采用2006美国心脏病学会和欧洲心脏病学会指南:(1)发作时间持续7 d以上;(2)心电图示p波消失,出现振幅形态 、间距绝对不规则的f波,持续时间超过30 s[10]。

    1.3 排除标准 (1)恶性肿瘤或其他严重疾病,预期寿命<1年者;(2)先天性心脏病;(3)各类心肌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源性心脏病;(4)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低,甲状旁腺疾病;(5)嗜铬细胞瘤,肢端肥大其他脑部疾病(如蛛网膜下腔出血);(6)肢体瘫痪严重,卧床者;(7)心功能Ⅳ级可逆性(电解质紊乱、药物,感染等)导致的心房颤动;(8)严重精神疾病患者,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无行为能力或丧失部分行为能力者;(9)胺碘酮符合计量大于10 g者;(10)其他未控制的各系统疾病;(11)心脏瓣膜病(重度以上狭窄或关闭不全);(12)不能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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