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认知行为疗法在精神分裂症康复期患者的实施观察(2)
1 资料与方法1.1 一般资料 临床选择2015年4月-2016年3月出院的社区慢性精神分裂癥患者100例,其中男
40例,女60例,年龄28~44岁,平均(32.6±1.9)岁。
纳入标准:符合CCMD-3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3年以上病程,均未获得临床治愈,出院时阳性和阴性症状量表(PANSS)总分≥40分[6]。该研究已经伦理学委员会批准,患者知情同意。病程3~6年,平均(3.5±1.8)年;诊断类型:偏执型20例,未定型50例,残留型30例。所有患者均排除智能障碍及严重躯体疾病。根据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50例,对照组男20例,女30例,年龄28~44岁,平均(32.6±1.8)岁;病程3~6年,平均(3.5±1.7)年;观察组男20例,女30例,年龄28~44岁,平均(32.7±1.9)岁;病程3~6年,平均(3.6±1.8)年。两组平均年龄、性别、诊断类型、平均病程等临床资料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对照组:进行社区常规康复干预法,即每个月进行一次随访,指导患者用药、观察药物的不良反应、病情严重程度,每个季度在社区开展一次精神病医学知识科普讲座,提供相关精神疾病的科普用书、精神康复报、发放精神科健康手册,进行常规康娱活动,包括自由活动、看报、打球、学广场舞、听音乐、打麻将、看电视等。观察组:在此基础上进行团体CBT干预,第一次团体干预包括集体规范、期望澄清、相识、认知团体;第二次讲解团体CBT基本模型、引入认知;第三次识别情绪、等级评分、情绪背后内容;第四次多样性思维、主动思维的认知;第五次了解换位思考、扮演角色、自动思维;第六次自动思维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383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