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2014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围产儿出生缺陷监测结果分析(2)
1 资料与方法1.1 一般资料 选取深圳市光明新区2003年10月-2014年9月(按照妇幼统计年度)住院分娩的包括死产、死胎、早期新生儿死亡的围产儿,所有围产儿均为孕满28周胎儿或出生体重≥1000 g且在分娩后7 d内的新生儿[6],其中计划外妊娠引产的围产儿不作为监测的对象。
1.2 方法 由经过出生缺陷监测工作专门培训的儿科妇、产科医生填写《深圳市出生缺陷儿报告卡》,并将其上交到妇女保健科,同时统计所有孕妇的年龄、文化水平、居住地等基本情况,并准确地填写调查表,再由妇女保健医生将相关数据录入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
1.3 质量控制 医院妇女保健医生每月负责对出生缺陷儿进行查漏补录,确保出生缺陷填报资料的质量及上报数据的准确无遗漏。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6.0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用(x±s)表示,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比较采用 字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2004-2014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情况 2004-2014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各年份间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率相比,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 字2=3.63、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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