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旁累加式出入量记录表格在心力衰竭患者中的应用(2)
1 资料与方法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6年2-9月在本院心血管内科住院的心力衰竭患者100例。纳入标准:(1)符合中华医学会的心力衰竭诊断标准[11];(2)心功能Ⅲ~Ⅵ级(NYHA分级),有医嘱需要记录24 h出入量;(3)协助进行出入量记录的家属具有小学及以上受教育程度;(4)已签署知情同意书者。排除标准:(1)患者住重症监护病房或无家属陪护;(2)合并其他系统严重疾病;(3)认知功能障碍者。按照纳入排除标准依次选取2016年2月-2016年5月入院的心力衰竭患者50例为对照组,其中男29例,女21例,年龄(63.1±10.6)岁,NYHA心功能分级:Ⅲ级32例,Ⅳ级18例。选取2016年6-9月入院的心力衰竭患者50例为试验组,其中男27例,女23例,年龄(62.7±11.9)岁,NYHA心功能分级:Ⅲ级30例,Ⅳ级20例。两组患者在年龄、性别、心功能分级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过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患者及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1.2 方法
1.2.1 对照组 按常规方法告知患者及家属,量具统一,护士每班询问及记录。护士每日19∶00将每次出入液量一一相加得出12 h出入量小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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