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舍曲林联合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症阴性症状的疗效和安全性(2)
43~68岁,平均(54.7±2.4)岁;病程2~6年,平均(3.6±0.4)年。探讨组中,男34例,女24例;年龄49~71岁,平均(53.2±2.6)岁;病程1.7~6.1年,平均(3.3±0.8)年。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1.2 方法 若患者入院时正处于治疗阶段,则停药2周,待残余药物失去药效后重新服药,并实施系统评估。(1)对照组患者单独使用利培酮(国药准字H20052330,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治疗,初始剂量为1.0 mg/d,连续服用2周后增加剂量至3.0 mg/d。(2)探讨组患者使用舍曲林联合利培酮治疗,其中利培酮使用情况与对照组一致,舍曲林(国药准字H20051076,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初始剂量为50 mg/d,连续服用2周后增加剂量至100 mg/d。观察两组患者治疗过程中不良反应发生情况,针对发生锥体外系反应的患者而言,需加用盐酸苯海索或者普萘洛尔;针对睡眠质量差的患者,需加用苯二氮卓类药物;连续治疗8周,治疗过程中禁用其他精神药物。
1.3 观察指标与评定标准 观察统计两组患者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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