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自杀倾向的调查分析及社会支持系统(2)
1 资料与方法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5年1月-2017年2月罗定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收入的300例女性精神分裂症住院患者,纳入标准:女性。排除标准:(1)合并有其他类型精神科疾病者;(2)存在脏器功能不全者;(3)存在严重内科系统性疾病者;(4)存在严重创伤性疾病者。患者年龄18~56岁,平均(32.4±10.6)岁。本人或家属自愿签署同意书,且该研究符合医院伦理委员会要求。
1.2 方法
1.2.1 自杀倾向调查 采用《自杀态度调查问卷》对所有病例自杀倾向展开调查,其中《自杀态度调查问卷》共分为29个条目,可将其归属于对自杀行为性质的认识(共9个条目)、对自杀者的态度(共10个条目)、对自杀者家属的态度(共5个条目)、对安乐死的态度4个维度(共5个条目),每个项目共4个梯度,每个条目评分分别为1~5分,结果评分越低则说明自杀倾向越明显。根据调查结果将每个条目平均分≤3.5分者认为存在有自杀倾向,针对此类患者再调查其性格、心理状态、临床症状、病程等特征进行调查分析。
1.2.2 治疗与疏导 给予患者常规的抗精神分裂症药物、认知行为疗法和心理疏导。
1.2.3 社会支持系统构建与应用 依据调查结果构建科学合理的社会支持系统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621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