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专题教育的家庭干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庭亲密度、自杀行为的影响(2)
1 资料与方法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7年2月-2019年3月本院精神卫生中心出院的104例精神分裂症患者作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年龄16~50岁;符合ICD-10精神分裂症诊断相关标准[7];在医院治疗已达到临床有效标准,阳性及阴性症状量表(PANSS)减少50%以上或总分<60分[8];患者至少有1名以上共同居住的家属;家属年龄18岁以上,有良好的听说读写能力及认知功能,可接受家庭健康教育。排除标准:存在严重躯体疾病、认知功能缺损症状者;依从性差,拒绝配合家庭心理治疗及相关干预者;治疗中途病情复发或出现明显自伤、自杀、暴力行为者。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将患者分为观察组及对照组,每组52例。患者及家属对本研究知情并签署同意书,本研究经本院伦理学委员会批准。
1.2 方法 两组患者均根据病情给予常规抗精神病药物治疗,观察组患者及家属接受系统的家庭健康教育干预。干预方法:首先对患者及家属一般情况、对疾病的认知程度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制定针对性健康教育计划,制定知识问答读物及资料册,下发给患者家属,嘱其阅读并理解。由专业精神科医师对家属开展专题讲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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