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罗米芬配合治疗闭经的临床研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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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克罗米芬的用法从月经周期第5天开始(或从黄体酮撤药性流血后5 d),口服克罗米芬50 mg,每日一次,连服5 d,一般于停药后3~8 d排卵,也有长达20 d基础体温始上升者。如未排卵,则于停药后30 d用黄体酮撤药性流血。于出血第5天开始第二周期。克罗米芬用量可增加至100 mg,或延长用药时间。增加剂量可使FSH反应增强,延长用药时间可使LH反应增加。如有排卵反应则按原剂量继续治疗。如仍无排卵,用药量可按每次递增50 mg,最大剂量每日不超过250 mg;或延长用药时间,最长用药时间不超过10 d。如仍不能诱发排卵,应改用其他药物,或与其他药物合并使用。使用常规剂量克罗米芬卵巢有卵泡发育反应,表现为雌激素有所上升(从阴道涂片卵巢激素水平测定,或血尿雌激素水平测定显示),但反应缓慢。未能排卵患者,也可试用同一周期二级递增,或三级递增法(从周期第5天始服克罗米芬50 mg,每日一次,连服5 d,继而100 mg,连服5 d,甚至再加至150 mg,每日一次,连服5 d)延长克罗米芬作用时间,对卵泡发育有利,有如此而致排卵者。
3.3.3克罗米芬的联合用药对单用克罗米芬无排卵反应者,则试用联合用药,联合用药可提高疗效50%。常用的有:(1)克罗米芬与hCG联合使用:在停用克罗米芬后第3~4天;加用hCG 1000~2000 IU;每3天注射一次,连续2次,或于停用克罗米芬后5~7 d,卵巢激素水平上升至中度影响时,肌肉注射hCG 500~1000 I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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