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抗菌药不合理使用的调查分析及应对对策探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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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溶媒不当
青霉素钠不宜与pH值3.2~5.5的5%葡萄糖注射液配伍。主要由于青霉素类在pH<4时水解速度较快,其水解产物青霉素酶烯酸为主要的致敏因素,增加变态反应发生率。此类抗菌药物在pH约为7的中性溶液中较为稳定。临床上多数头孢菌素及β-内酰胺类宜选择pH值5.5~6.5的生理盐水作为溶媒,稳定性较好。
3.7 药物毒性相加
呋塞米与阿米卡星联用,前者为强效利尿剂,可导致听力减退或暂时性耳聋,后者为氨基糖苷类抗菌药,具有肾毒性和耳毒性,可损害肾脏功能,重者出现肾衰竭,也可损害耳蜗神经,二者联用,毒性相加。又如氨基糖苷类与头孢菌素类联用,可增加肾毒性。
3.8 疗程过长
某些疾病需长期治疗,如氧氟沙星片2片/次,3次/d,连用超过14 d。氧氟沙星片为广谱抗菌药物,用量超过14 d,容易产生二重感染。
3.9 药理拮抗
两种作用部位相同的抗菌药物合用,如大环内酯类和克林霉素类合用,二者作用部位均在50S亚基细菌细胞蛋白质合成的生化环节,二者联用可竞争靶点致使抗菌作用效果降低[10]。
抑菌剂和杀菌剂合用,如头孢克洛片与阿奇霉素针合用,阿奇霉素片或罗红胶囊与青霉素类合用,抑菌剂可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从而阻碍杀菌剂发挥繁殖期的杀菌作用,导致疗效降低。若二者联用,需间隔一定时间。
抗菌药物和活菌制剂合用,如枯草杆菌肠球菌颗粒与头孢类药合用,双歧杆菌四联活菌片与罗红霉素合用。前者是活菌制剂,后者是杀菌剂,二者同时使用,杀菌剂可使活菌制剂活菌活性抑制或灭活,也可因活菌制剂的存在而使自身抗菌作用降低,二者不宜同时使用。若二者必须合用,需间隔2~3 h为宜。又如蒙脱石散和头孢类药联用,蒙脱石散可导致抗菌药物丧失抗菌作用。
氟喹诺酮类和氨基糖苷类合用,如阿米卡星与左氧氟沙星联用,二者均有肾毒性,可损害肾小管,甚至引起急性肾衰,联用时应监测肾功能,同时注意控制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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