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骨性安氏Ⅲ类错采用上颌前方牵引矫治效果与骨龄关系研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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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收集2010年1月-2013年4月笔者所在医院收治的经X线片确诊的骨性安氏Ⅲ类错患者55例,上颌发育不足,下颌发育前凸或基本正常,下颌不能后退至切位,面中部略凹陷,根据头颅侧位片上的颈椎成熟度,将患儿分为三组,A组18例,颈椎成熟度Ⅰ~Ⅱ期,年龄2.5~5.5岁;B组20例,颈椎成熟度Ⅲ期,年龄6.5~10.5岁;C组17例,颈椎成熟度Ⅳ期,年龄11.0~13.0岁。
1.2 排除标准
伴唇腭裂及其他颌骨组织疾病;矫治前接受过任何对颌骨发育有影响的治疗;重度Ⅲ类骨面型;假性和功能性Ⅲ类错或前牙患者;有家族遗传史者。
1.3 治疗
1.3.1 内固定矫治器的制备 采用6|6粘接带环,腭侧Nance弓与带环焊接,以腭部为支抗,颊侧牵引钩与带环亦焊接,钩端位于尖牙近中。带环、Nance弓和牵引钩整合为整体,在粘接带环帮助下形成口内固定矫治装置。
1.3.2 前方牵引 调整矫治器,每侧牵引力500 g,与平面前下成30°,牵引时间>12 h,1次/d,每天更换新橡皮圈,每4周复诊1次,根据复诊时前牙覆情况,微调牵引方向。
1.4 指标检测测量方法
将等大的硫酸纸覆盖并固定在X线头影片,用铅笔在硫酸纸定点、描绘,再完成角度、线距等测量项目的测量;间隔1周重复测量,连续3次,取其均值,记录出各组治疗前、治疗结束时的均值。
1.5 统计学处理
将所有数据输入SPSS 15.0软件包中,记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百分比表示,两组间比较采用组间方差分析或字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所有受试者经前方牵引矫治后,三组患儿矫治时间分别为:A组(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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