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咯血患者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的可行性(2)
1 资料与方法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6年7月-2017年12月于笔者所在医院进行治疗的肺结核咯血患者60例作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1)确认为肺结核且咯血。排除标准:(1)不愿参与或中途退出者;(2)沟通障碍者;(3)合并严重心、脑、血管疾病者。通过随机数字法分为试验组31例,对照组29例。其中,试验组男14例,女17例;年龄19~56岁,平均(43.52±3.53)岁;病程5个月~13年,平均(4.04±0.64)年。对照组男13例,女16例;年龄20~62岁,平均(44.32±3.43)岁;病程5个月~18年,平均(4.11±0.59)年。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差异(P>0.05),有可比性。本研究已经伦理委员会审核并批准,患者均知情同意。
1.2 方法
两组患者均采用抗结核等治疗,治疗方面无差异。对照组运用常规护理,即:健康教育、按时巡视、监测生命征、饮食护理、记录咯血量等。试验组运用责任制整体护理,具体如下:(1)强化责任制。优化交接班,强调护理组内责任制,责任护士应对所管患者病情心中有数,交班时主动询问患者睡眠、饮食情况等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542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