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机性访谈对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依从性的临床效果(2)
1 资料与方法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7年10月-2018年6月于笔者所在医院精神科住院的精神分裂症患者80例,均符合纳入标准。纳入标准:(1)均符合ICD-10关于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2)年龄18~60岁,文化程度在小学以上,交流无障碍,能用语言表达内心体验;(3)住院时间≥70 d;(4)精神病简明评定量表(BPRS-CR)>35分。排除标准:(1)严重躯体疾病和传染性疾病;(2)严重药物不良反应;(3)中途主动要求退出。按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及干预组,每组40例。对照组男22例,女18例;年龄18~60岁,平均(35.5±6.5)岁。干预组男21例,女19例;年龄18~59岁,平均(34.0±7.5)岁。两组性别、年龄等一般资料对比,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患者及监护人对研究内容知情同意。
1.2 方法
对照组实施常规护理,包括按时监测生命体征,指导患者用药,进行常规宣教,讲解精神分裂症的相关知识。
干预组在常规护理基础上实施一对一、阶段式动机性访谈,干预时间为8周,由经过培训的护士完成。(1)访谈前询问患者在疾病恢复中遇到的困难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615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