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自我管理措施对慢性心力衰竭患者心功能和运动耐量的影响(2)
选取笔者所在医院2017年5月-2019年1月慢性心力衰竭患者65例。纳入标准:(1)符合慢性心力衰竭的临床诊断标准(LVEF≤35%或NYHA分级为Ⅱ~Ⅳ级)[3];(2)意识清晰,能配合进行相应问卷调查;(3)年龄18~75岁。排除标准:(1)急性全身性疾病或发热;(2)休息或轻微活动时出现明显心肌缺血;(3)近期有血栓性疾病;(4)房室传导阻滞Ⅲ度且未安装起搏器;(5)肝肾功能衰竭;(6)急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30例)和观察组(35例)。对照组男20例,女10例;平均年龄(59.28±7.31)岁;平均病程(4.63±0.83)年。观察组男22例,女13例;平均年龄(57.98±6.58)岁;平均病程(5.02±0.86)年。两组病程、年龄、性别等一般资料对比,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患者均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且本次研究获得医院临床伦理委员学会的批准。1.2 方法
1.2.1 对照组 予以常规药物治疗和一般护理。住院期间密切监测患者生命体征,采用药物对症治疗等;出院时协助患者办理出院手续,确定复查时间等。
1.2.2 观察组 予以常规药物治疗和规范化自我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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