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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574553
医患纠纷中患方的心理特征剖析(2)
http://www.100md.com 2012年8月1日 医学与法学·综合版 2012年第4期
     其次,医患沟通不畅。据国内外资料可见:目前医疗确诊率仅有70%,各类急症的抢救成功率也仅为70% ~80%,但许多家属出现误诊就闹事,该做法很不科学。因为医疗服务就是双刃剑,它既能治疗疾病又能对人体造成伤害,手术治疗就能对人造成直接伤害、药物注入其实就是异物侵入;医疗服务是高风险行为,要充分认识手术意外及正常并发症,不能苛求医生诊断完全准确或百分之百的手术成功。但目前医患之间还没有建立良好关系,信息交流馈乏、情感有隔阂、行动不一致。一旦医务人员态度粗爆、语言傲漫、解释含糊,必将导致患者疑虑加大、加剧患者的痛苦,必然导致患者及家属产生医源性心理障碍。

    再次,过高的医疗费用。患者在医疗成本与实际疗效间存在偏差,如脊柱骨科中患者总是不由自主的给医疗中的各类花销定价:“内固定器械不就一个钉一个棒吗,怎么值3~5千;不就一个小手术吗,手术费怎么这么贵”,患者不考虑研制器械所要做的试验,不考虑脊柱骨科医生至少需要磨练10年才能独立完成相对简单的脊柱外科手术,更不考虑脊柱外科的风险和脊柱外科医生所承担的压力,脊柱外科手术中一个微小的失误就能导致手术失败,而且根本无法进行二次手术。而这些患者及家属根本不懂,总是期望医疗成本降到自己的“心理价位”,希望超出医保范围的费用越少越好,希望以低廉付出达到最佳疗效,心理上只接受良好的治疗结果,把不良治疗结果的责任通通归咎于医院。

    第四,个体心理素质差异。疾病及伴随疾病的损伤、疾病的恶化等都能引起患者及家属的心理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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