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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562834
论我国海上行政监管制度的完善(2)
http://www.100md.com 2012年12月1日 《医学与法学·综合版》 2012年第6期
     (二)加强海监机构规范越南商贸船舶的管理,并赋予其强制执行权。1、应当对船内的安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防患于未然。对越南船舶中商贸船VTS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进行处罚,并要求其进行完善。2、在规定的水域范围内抛锚,对违规、随意抛锚的边贸船进行相应的警告,对执意随意锚泊的边贸船按照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采取行政强制措施。3、对于解决越南商贸船上缺乏船员英语水平低,且不懂汉语的情况,应当有海监部门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每辆船上至少以一名能够以听懂英语或汉语。对于违反规定的船舶予以处罚。对于越南船舶卫生状况不佳,应定期进行检查,防止疾病传播。

    (三)海监实行垂直管理的统一执法机构。这样不仅可以提高海监的办事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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