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争议案中举证责任倒置对医疗服务影响的经济学分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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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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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举证责任倒置是当前医疗事故争议案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举证责任倒置在实现其立法初衷的同时,也对医疗服务产生了负面影响。对此,学者从法理学和医学专业方面研究较多,但鲜见文献从经济学角度分析。通过对医疗事故争议案中举证责任倒置对医疗服务影响的经济学分析,提出举证责任分配建议,以期既保护医患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等多元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医疗事故争议 举证责任 医疗服务 影响 经济学分析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保障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群众健康意识提高,社会民众就医需求增加。与此同时,民众维权意识也增强,伴之而来的是医疗事故争议明显增加。医疗事故争议案中,如何适用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成为医疗界和司法界共同探讨并争论不休的课题,两方各自基于从法理或医疗专业角度角争论较多,而很少将法学、医学、经济学三者结合来分析。将法学、医学、经济学三者有机结合来分析现行医疗事故争议案中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对医疗服务的经济学影响是有价值的。因现实中医疗事故争议鲜有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以下简称医方)诉患者(以下简称患方)之案,故本文均以患方为原告诉被告医方而进行分析。
一、医疗事故争议案举证责任分配现状
从法理学来说,医疗事故争议属于民事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
提供证据。”即 “谁主张,谁举证”。但2002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明确了医疗事故争议诉讼案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即医患双方因医疗事故争议申请司法解决的,只要患方提出患者事实上的损害,医方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患者之损害与本次诊疗活动无关或者属于免责范围,否则即为败诉并承担相应责任。现实中,不管是通过行政途径还是司法途径解决医疗事故争议,均适用了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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