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司法鉴定制度
【摘 要】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侦查、检察、审判机关依法委托鉴定机构或具备鉴定资格的专业人员,对专门性问题所作的认定或判断。随着我国诉讼制度的改革深入, 司法鉴定制度改革已成为时代发展、诉讼民主和司法公正的迫切需求。然而司法鉴定制度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如鉴定人员资格确认问题,重新鉴定启动的标准问题,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完善问题等。文章试通过介绍司法鉴定制度,审视我国现有立法规范的不足,进而提出了完善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的具体措施。【关键词】司法鉴定制度 不足 完善
一、司法鉴定制度的立法背景
(一)司法鉴定的历史发展该概述
西方国家的司法鉴定制度起源于封建社会初期,从18世纪到19世纪末期,西方国家由于资本主义的兴起与发展,促进了司法制度变革,其中对鉴定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如鉴定的申请权、鉴定决定权等均写入法典,这是现代西方国家司法鉴定制度的雏形。【1】20世纪以来,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对诉讼法典进行过多次修订,其中关于鉴定问题增补的内容也不少。主要集中在鉴定对象、鉴定标准、鉴定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等深层次问题上,反映出鉴定制度改革与司法制度发展的同步性。
我国的“司法鉴定”一词,是上世纪50年代从俄文著作中翻译而来的舶来品,一直沿用至今。我国三大诉讼法中,没有使用和定义“司法鉴定”一词,而使用的是“鉴定”一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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