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医学与法学·综合版》 > 2014年第2期
编号:12574532
论我国大部制改革背景下的食品安全监管改革(1)
http://www.100md.com 2014年4月1日 《医学与法学·综合版》 2014年第2期
     摘要:《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构建了国家食药总局、农业部及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新架构。但是此轮改革后,我国的食品安全仍存在诸多尚待解决的问题,应从加快相关法律的修改速度,加快中央至地方部制改革的步伐,明确各部职责、合理设置部门机构和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新标准的制定工作等方面继续深化改革。

    关键词:大部制改革;食品安全;监管

    2013年3月1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该方案对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进行了重大整合,构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食药总局”)、农业部及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卫计委”)“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新架构。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而言,这一新的构架既提供了新路径,同时也带来了新挑战。

    一、大部制改革给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带来的新展望

    长久以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存在着多头监管、职责不清、体制不顺和协调困难等问题。大部制改革方案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行了重大调整,为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开启了新的路径。

    (一)减少监管职能交叉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运行机制

    大部制改革改变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多部门架构 ......
1 2下一页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723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