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引导机制(1)
摘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是一种新兴且有效的医疗纠纷解决方式,但是目前患者主动选择这一方式解决纠纷的并不多。文章在分析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存在问题和原因的基础上,从调解主体及环节的角度出发.设想如何构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引导机制:在医疗纠纷发生以前,应当从完善立法、加强医调委自身建设、在医疗服务合同中增加“调解条款”等方式来加强引导机构的前期构建;在医疗纠纷发生时,应当从医疗机构、人民法院、卫生行政部门和保险机构等主体出发引导医疗纠纷进行人民调解;医疗纠纷经人民调解后,医调委、保险机构和法院等应当加强宣传引导机制建设。关键词: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引导机制
2011年,由中央卫生综治办、公安部、卫生部、中国保监会联合召开的全国医疗纠纷经验交流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0月,全国已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1358家,实现地市级以上全覆盖,县级覆盖率达73%。拒不完全统计,2011年1月到10月,全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医疗纠纷14976起,其中调处成功12218起,调处成功率81.6%。可见,采用人民调解来解决医疗纠纷可以取得良好效果。然而,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是如何引导医患双方进行调解,如何构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引导机制。
一、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引导机制须强化的主要原因
(一)现行法律对人民调解处理医疗纠纷的规定不完善
虽然2010年8月颁布的《人民调解法》(以下简作《调解法》)对完善人民调解制度、规范人民调解活动、及时解决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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