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两岸四地生命伦理与卫生法学论坛在台湾举行
2014年5月6日至12日,“第二届两岸四地生命伦理与卫生法学论坛”在我国宝岛台湾举行。两岸四地近100余位卫生法学和生命伦理学领域的资深专家参加了此次学术论坛。
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沙玉申,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吴崇其,中国卫生法学会·南方医科大学卫生法学国际研究院院长何山,南方医科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院长林雄辉、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李巍,广东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郑桂琼,广东省委党校“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宋儒亮等参加了此次学术论坛。我国台湾地区司法院大法官陈春生、台北大学校长薛富井、“中华国民健康政策与法律学会”会长赖来焜等应邀参会并致辞。
据了解,两岸四地生命伦理与卫生法学论坛是我国两岸四地进行生命伦理与卫生法学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本次论坛由我国台湾地区“中华国民健康政策与法律学会”、中国卫生法学会·南方医科大学卫生法学国际研究院主办,由台北大学法律学院、元照出版社承办。本次论坛是2012年由中国卫生法学会·南方医科大学承办的“首届两岸四地生命伦理与卫生法学论坛”的延续,也是首次在我国台湾地区由两岸四地联合举办的就医药卫生领域相关法律与伦理问题进行深层次探讨的高端学术会议,旨在推进两岸四地的友谊和学术交流,为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药卫生产业的发展建言献策。
本次学术论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于5月6日至9日在台北大学举行,第二阶段于5月10日至12日在位于高雄的辅英科技大学举行。论坛上,与会专家就卫生法学前沿研究、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研究现状与特点、生命伦理研究、医疗纠纷的新特点及解决途径、卫生法学与食品安全等多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同时,针对当前医学与医疗领域热点问题,提出了很多具有科学价值和现实意义的最新见解。
(南方医科大学杜仕林供稿), 百拇医药
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沙玉申,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吴崇其,中国卫生法学会·南方医科大学卫生法学国际研究院院长何山,南方医科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院长林雄辉、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李巍,广东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郑桂琼,广东省委党校“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宋儒亮等参加了此次学术论坛。我国台湾地区司法院大法官陈春生、台北大学校长薛富井、“中华国民健康政策与法律学会”会长赖来焜等应邀参会并致辞。
据了解,两岸四地生命伦理与卫生法学论坛是我国两岸四地进行生命伦理与卫生法学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本次论坛由我国台湾地区“中华国民健康政策与法律学会”、中国卫生法学会·南方医科大学卫生法学国际研究院主办,由台北大学法律学院、元照出版社承办。本次论坛是2012年由中国卫生法学会·南方医科大学承办的“首届两岸四地生命伦理与卫生法学论坛”的延续,也是首次在我国台湾地区由两岸四地联合举办的就医药卫生领域相关法律与伦理问题进行深层次探讨的高端学术会议,旨在推进两岸四地的友谊和学术交流,为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药卫生产业的发展建言献策。
本次学术论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于5月6日至9日在台北大学举行,第二阶段于5月10日至12日在位于高雄的辅英科技大学举行。论坛上,与会专家就卫生法学前沿研究、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研究现状与特点、生命伦理研究、医疗纠纷的新特点及解决途径、卫生法学与食品安全等多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同时,针对当前医学与医疗领域热点问题,提出了很多具有科学价值和现实意义的最新见解。
(南方医科大学杜仕林供稿),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