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药价催生购销新模式
《药品流通环节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新政一旦实行,会彻底改变现有的加成政策,并打破现有的药品购销模式。近日,由发改委起草、旨在严控药品流通环节加价的新政《药品流通环节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将于7月1曰正式实施。在《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中,药品经营者批发环节差价率控制标准和药品医疗机构销售环节差价率标准,被要求按照“低价高差率、高价低差率”实行上限控制。
“底价代理模式”受考验
药品流通环节差价过高一直饱受诟病,2011年底,由于国内媒体对部分药品流通环节差价情况的曝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此后,国家发改委先后出台《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药品差比价规则》等政策,以规范药品定价。
《药品流通环节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低价高差率,高价低差率”原则,并实行上限控制,(详见表1)。这与现行的“最高零售价格管理”相比,对医药流通环节的掌控力度明显加大,控制并缩减了行业利润规模。
目前药品生产企业多采取“底价代理模式”销售药品,这些企业不具备自己的销售网络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135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