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医疗鉴定二元制引发的思考(2)
案例评析本案例涵盖了医疗诉讼中的许多问题,在本文中着重讨论医疗诉讼中的二元制鉴定问题:医学会鉴定与医学会之外社会鉴定机构的鉴定。
可以看出,本案例中关于医疗过错共进行了三次鉴定,前两次分别是地市级和省级医学会鉴定,结论均是医院不存在过错,不构成医疗事故;最后一次是社会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是医院存在医疗过错。这三次鉴定的共同之处是,鉴定人员都是骨科医生,具备本专业的鉴定知识,因而不存在不懂临床医学、对诊疗行为进行司法鉴定是超越知识范围的鉴定等情形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1922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