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的医护不知道:吗啡为什么不能肌内注射?(1)
近年来,吗啡在临床上的应用逐渐得到推广,特别是癌痛治疗领域。但由于临床医护人员对阿片类药物缺乏正确的认知,如吗啡“肌内注射”现象普遍存在,有时连医生也不知道这是超说明书用药,那护士能不能执行?
吗啡肌注 护士该不该执行?
患者,女性,72 岁。因“确诊恶性淋巴瘤 20 月余,头痛 2 周余”入院。有“高血压病”、“胃溃疡”多年。入院后头颅 CT 颅脑平扫未见明显异常。因反复左侧头痛,考虑淋巴瘤侵犯。
2017-1-10 请疼痛科会诊后建议:加巴喷丁胶囊 0.3 bid 口服,必要时加量;甲钴胺片 0.5 mg tid 口服;疼痛时用吗啡止痛。
2017-1-11 患者头痛剧烈,医嘱予“盐酸吗啡注射液 10 mg 肌注 立即”。
护士在核对处方时向医生提出:“说明书上没有吗啡肌内注射用法,这个医嘱不能执行。”
为什么不能肌内注射?
笔者在查阅文献及咨询疼痛治疗领域的专家后,总结三点如下:
1、说明书上没有“肌内注射”的用法
药品说明书上关于盐酸吗啡注射液的给药途径为皮下注射、静脉注射及手术后镇痛注入硬膜外间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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