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期刊 > 《健康管理》 > 2017年第7期 > 正文
编号:13083366
互联网医疗:仍有“糊涂账”待解
http://www.100md.com 2017年10月8日 《健康管理》2017年第7期
     互联网医疗是进还是退?如果进,怎么个进法?无论说是等待判决也好,等待游戏规则也好,已经进场或者亟待进场的玩家,都在焦急地等着主管部门“划出个道道”。

    而审视国内近年来迅速发展的互联网医疗行业,随处可见的是一笔笔糊涂账——或者称政策的灰色地带——在等待着主管部门去破解。

    尚无定义的行业

    早在十年前,政策还不见踪影,国内互联网医疗企业就已经开始迈步疾行。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说,快是最重要的,但它们恰恰忘了这是医疗行业,这里险滩密布,暗礁丛生。

    这其中,好大夫在线成立于2006年,春雨医生成立于2011年,微医集团成立于2010年,而互联网巨头阿里巴巴所创建的阿里健康,则来得更晚,成立于2015年。

    “卫计委的所有规章中,都没有互联网医院这个词,”一位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是医院,不管它是哪种医院,都必须到医政医管局注册,可是,医政医管局根本没有互联网医院这个类别。”

    蓝鲸健康遍查卫计委的有关法规、条例,尚没有发现有关互联网医疗的规定,没有这类规定,显然更遑论互联网医院了。蓝鲸健康能查到的,只有国家卫计委有关远程医疗的规定。

    2014年8月,国家卫计委出台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算是对远程医疗进行了规定。即便是这一规定,也是糊涂账一笔,争议不断。

    根据该规定的定义:远程医疗服务是一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邀请方)邀请其他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受邀方),运用通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以下简称信息化技术),为本医疗机构诊疗患者提供技术支持的医疗活动。

    争议的焦点是,远程医疗是仅指机构对机构(相当于B2B)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364 字符